
第三节 研究进路
作为一项制度史研究,如何不落俗套,撰写一部活的制度史是本书努力的方向。关于如何进行制度史研究,钱穆先生曾经做过非常精辟的阐述,兹摘要如下:
首先,要讲一代的制度,必先精熟一代的人事。若离开人事单来看制度,则制度只是一条条的条文,似乎干燥乏味,无可讲。而且已是明日黄花,也不必讲。
第二,任何一项制度,决不是孤立存在的。各项制度间,必然是相互配合,形成一整套。
第三,制度虽像勒定为成文,其实还是跟着人事随时有变动。某一制度之创立,决不是凭空忽然地创立,它必有渊源,早在此项制度创立之先,已有此项制度之前身,渐渐地在创立。某一制度之消失,也决不是无端忽然地消失了,它必有流变,早在此项制度消失之前,已有此项制度之后影,渐渐地在变质。
第四,某一项制度之逐渐创始而臻于成熟,在当时必有种种人事需要,逐渐在酝酿,又必有种种用意,来创设此制度。
第五,任何一项制度,决不会绝对有利而无弊,也不会绝对有弊而无利。所谓得失,即根据其实际利弊而判定。而所谓利弊,则指其在当时所发生的实际影响而觉出。因此要讲某一代的制度得失,必需知道在此制度实施时期之有关各方意见之反映。
第六,我们讨论一项制度,固然应该重视其时代性,同时又该重视其地域性。
第七,说到历史的特殊性,则必牵连深入到全部文化史。[78]
这七条论述说明,要做好制度史研究绝非易事,不仅需要梳理制度条文本身,更需要将制度放在一定的人文环境中进行横向与纵向的立体考察。在作此分析之后,钱穆先生还谈及了制度研究的范围,尽管其中没有涵盖黄河管理制度,并且按照他的观点,清代“可说全没有制度,它所有的制度,都是根据着明代,而在明代的制度里,再加上他们许多的私心。这种私心,可说是一种‘部族政权’的私心。一切由满洲部族的私心出发,所以全只有法术,更不见制度”[79],但是上述七条尤其是前五条对本书仍具有重要指导意义,即:制度产生的深层原因以及制度本身的利弊得失,制度与人事的密切关系,一项制度与其他制度的关联,等等。因为如果抛开钱穆先生所谈的清代制度背后所蕴藏的统治者的“私心”与“法术”,那么这套制度就是一项客观存在的为清统治者成功实现统治服务的制度。再者,也正是因为这些“私心”与“法术”,黄河管理制度才得以成功创制,并对清代稳固政权实现统治发挥了重要作用。
本书所面临的另一个挑战为,传统观点认为“治河即所以保漕”,即清代治河的目的在于保障漕运畅通,而本书通过系统梳理与深入挖掘认为,事实远不止此,另有更为深厚的政治意涵。即清前期治河关系国家统一政权稳固,为清帝实现“帝王之治”的重要环节,清中期在保障漕运之外,更有延续祖宗“成法”这一考虑,或者说对清代治河尚需从更为宏阔的时代背景中进行解读,并挖掘其蕴含的政治文化特征。如何论证这一观点并与现有研究进行对话颇具难度。
毫无疑问,清代河政是一个极为宽泛的课题,相关史料亦堪称浩繁,但其中的重头戏为黄河治理及相关问题。即便仅就黄河问题而言,这个命题亦堪称庞大,涉及政治、经济、文化、环境等多个层面,上及国家,下涉百姓。有鉴于此,本书力图从黄河管理制度着眼,本着宏观研究与微观研究相结合的原则,在内容设计上,不求面面俱到,重在呈现这套制度之概貌,探讨其变化轨迹及变动背后的动力机制,挖掘体制中蕴含的权利关系,同时关照其在实践层面的表达。大体而言,本研究主要围绕如下几个问题展开:清代何以要创设一套制度来保障黄河治理?这套制度是如何一步步建立起来的?清中期竭力事河,原因究竟何在?作为清代封建官僚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这套制度经历了怎样的生命历程?其中隐含着怎样的权力体系?与其他制度相较,有哪些异同之处?这些异同之处又是如何具体而微地呈现出来的?作为一种前所未有的强力干预,清政府是否达到了预期目的?
具体内容设计如下:
首先是绪论部分。从中国作为古老的农业大国,历朝历代均非常重视水利工程建设谈起,简要梳理历代与黄河治理有关的建制,并前后比较,以突出元、明、清三朝的黄河治理不仅是公共水利工程,更为关系甚重的政治问题,进而再将元明清三代进行比较,凸显清代的独特性,即创设了一套系统完善的管理制度,从而为本书立论奠定基础。
其次是正文部分,共分为四章。第一章厘清清前中期这套制度的创制及沿革过程,并从宏观上探讨清前期进行制度创制的政治诉求,呈现清中期制度的官僚化过程,揭示制度演变背后的动力机制。第二章主要探讨晚清急剧动荡的政治局势如何影响了河工事务,以及相关管理规制又发生了怎样的变革。尤其咸丰五年铜瓦厢改道发生后,受政治局势影响,河工事务一分为二,治河主体呈现二元并存的格局。如此,原有治河规制走向了解体,并于庚子事变后彻底退出了历史舞台,地方督抚则在治河实践中确立了地方性规制,对原有治河规制多有模仿或者说继承。制度变革的内在机理以及外部影响因素的复杂性在此得以彰显。第三章梳理分析这套制度的组织体系与结构功能,不仅排比各组成部分,比如黄河管理机构、考成保固、物料等方面的条文规定,更注重这些条文规定在日常行政实践中的具体表现、变动背后的现实基础以及“例”的累积与典章的形成,所谓形神融为一体,方能反映制度之本质。第四章通过个案研究呈现这套制度所蕴含的权利关系,主要以河务这一场域的核心人物河道总督为中心,围绕一些典型事件探讨其与内政大臣、封疆大吏甚至皇帝之间复杂的人事纠葛与权利斗争,从而将制度置于鲜活的政治场景之中,呈现其中的人际关系与官际关系,揭示人、事件与制度之间的复杂互动,把死的政策条文具体化、形象化。
最后是结语部分。先从制度产生与演进的内在动力、演变机理与脉络、制度蕴含的权利关系三个方面总结黄河管理制度的特点,再通过考察制度条文与实践表达、制度成本与实践效能之间的关系,考量这套制度的内在困境及其价值与意义,以深化认识。
通过上述研究得出了以下几点认识。
(1)清代通过制度建构加强黄河治理的做法,在很大程度上令黄河不再是自然之河,而变成政治之河,黄河治理也不仅为关系农田水利事业发展的公共水利工程,更成为关涉甚重的国家政治工程。
(2)清初统治者紧紧围绕黄河治理做文章可谓“聪明”与“愚昧”并存。其“聪明”在于将黄河治理纳入了关系政局稳定的政治性工程,即其深刻地认识到,通过黄河治理不仅能够扭转因明清易代所造成的漕运几近崩溃的局面,而且可以借此获得统治的合法性,向天下百姓昭示其治国能力,以赢取民心有效地实现统治。其“愚昧”在于,仅限于创设一套制度而缺乏先进的治河理念,清初治河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终究不能扭转黄河泥沙淤积及黄河水患越发严重之趋势。再者,这种将河务纳入国家战略性事务的做法为中后期奉为祖宗“成法”,不可逾越,清中期以降黄河治理日益艰难,河工弊政积重难返甚至成为清代封建官僚制度中的坏疽与此不无关系。这反过来又进一步印证了清初高度重视治河这一“聪明”之举具有深厚的政治意蕴。
(3)这套制度在清代经历了比较完整的生命历程,在这一过程中,政治生态环境是促其发生变动的主要因素。即清初进行创制主要基于实现统一稳定统治这一战略考虑,清中期为延续传统保障漕运仍极为重视相关建设,但受国势日衰之影响,这套制度在官僚化过程中弊病迭现,清晚期,其命运则为急剧动荡的政治局势所左右,咸同战乱时期管河机构被大量裁撤,庚子事变后则彻底退出历史舞台。
(4)这套制度中蕴含以河督为中心的极为复杂的人事权利关系。其中,皇帝的参与程度经历了由宏观调控到微观操控后又逐渐失控的变化过程,河督与内政大臣、封疆大吏则基于共同利益进行着不同程度的合作,同时更有利益纠葛与权力角逐,这从一个侧面映衬着清代皇权政治文化传统。
(5)作为封建官僚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这套制度与其他制度既存有共同之处,即其演变颇为合乎钱穆先生的“制度陷阱”这一洞见,一步步走向繁密化,同时亦存有特殊之处,即其对政治局势的敏感程度远在其他制度之上。